1。各加入采购勾当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/成交成果和采购过程等使本人的权益遭到损害的,能够自本通知布告刻日届满之日(本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做日)起7个工做日内,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、采购代办署理机构的回答不合错误劲或者采购人、能够正在回答期满后十五个工做日内向同级采购监视办理部分赞扬。质疑函范本、赞扬书范本请到浙江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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